大家好,给大家介绍一下,这是学习民法的套路@《生活中的民法》
名誉权受到侵犯时,应该怎样索赔?
个人信息被泄露,如何挽回?
网购的包裹被人冒领,怎么办?
吹牛说的大话能够算有效吗?
抱错了孩子,要如何进行维权呢?
网上购物的订单发出后,还能不能撤回?
……
这些看似琐碎的小事,大家生活里难免都会遇到。那我们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法治社会,答案只有一个——用法律保护自己!
2017年10月1日起,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正式施行。那么问题来了,这么多具体的法律法规,生活中人们的行为又是多种多样,怎样去学习和了解民法呢?又应该怎样去理解和学习《民法总则》呢?
这一系列问题的答案都可以在《生活中的民法》得到解答。这是一本面向普通大众的法律读物,目的是用生活中常见的案例引起读者对《民法总则》的关注,然后再用通俗的语言讲解法律条文背后的基本法理。全书主要分案例编、解读编两大部分,精选五十个真实案例,用以解释《民法总则》的具体规定,同时对《民法总则》的条文进行逐一的解读。
彭诚信 陈吉栋 著
定价:32元
上海人民出版社丨2017.8
该书作者、民法学专家、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彭诚信说,学习民法是有套路的。
法律相对来说学科多样,在教学和学习当中,大家总感觉民法要比刑法难学多了。这主要是因为民法涉及内容复杂,包含了林林总总的权利,如抗辩权、请求权、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等。但其实,学习民法也有一个总的套路,那就是把民法理解为: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来创设权利义务关系,并对自己所创设的权利义务关系负责。
民法的基本概念有民事主体、民事行为、民事权利义务、民事责任等。《民法总则》虽然与生活息息相关,但毕竟是专业性的法律条文,读者看起来未必能明白其中意思。不过,这都不是问题,《生活中的民法》通过讲案例、讲故事的方式,轻松地解释了这些概念,引导读者思考生活中的民法案例,建立起对民法的自觉意识,也就是找“法感”。具体来说,包括三个方面:对民法的体系有感觉;对民法的具体制度有感觉;对民法中的一些案例怎么来理解并审视有感觉。
✔关于民事主体
《民法总则》第16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这是不同于以往的新变化。这意味着什么呢?这意味着对胎儿更完善的保护!举个例子,因为医院照顾不周,刚出生的婴儿被发现左臂残疾。按照以前的规定,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始于出生,受到损害时,婴儿尚未出生,不具有权利能力,没办法进行维权。但是根据新制定的《民法总则》,胎儿同样具备民事主体资格,医院行为构成侵权,应当依法作出赔偿。
✔关于民事行为
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来创设权利义务关系。什么叫行为呢?最典型的就是合同。《民法总则》主要涉及合同成立与否的问题及其生效的效力问题。举个例子,现在网购越来越普遍,比如在电商平台上购物,经常发生快递送来时家中无人收货的情况,大家都习惯了让快递员把包裹放在物业或保卫处,这就难免发生包裹遗失、甚至被人冒领的情况,这时候应该怎么办?应该找谁理论?卖家还是快递公司?这里涉及两个合同关系。一是卖家和买家的买卖合同,快递公司的失误导致卖家未能全面履行交付商品的义务,卖家应该承担违约责任。二是卖家和快递公司的运输合同,快递公司未能及时交付商品,违反合约,应当向卖家承担责任。因此,作为买家,只能请求卖家承担违约责任,无权要求快递公司赔偿。而卖家可基于运输合同,要求快递公司承担相应责任。
✔关于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什么是民事权利,什么是民事义务?权利和义务是一个对应的关系,义务是对权利的一个承诺。在民法中,涉及基础性的人身财产关系的有几大类:物权、合同(等)债权、人身权、知识产权。而《民法总则》第109条明确规定:自然人享有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第111条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这都是很大的变化。比如说,现在互联网越来越融入大家的日常生活,由于网络传播的快捷和发达,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也随之而来。《民法总则》把个人信息权明确规定,这意味着今后任何组织和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的行为,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关于民法基本原则
《民法总则》中规定了诚信原则、平等原则、公平原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等。原则是对法律条文的补充。遇到案件不能直接用原则来解决,而是先要找明确的法律规定。但是日常生活中的情况千变万化,法律条文难以囊括所有,所以原则十分重要,它是用于补充规则的,是对权利义务的补充。例如,公序良俗原则,这是指民事主体的行为要遵守公共秩序,符合善良风俗,不能违反社会的一般道德。
《法国民法典》诞生于19世纪初,是所谓资产阶级革命时代的民法;《德国民法典》是刚进入工业时代的民法典。那么中国自己的民法典怎样去体现和反映时代的新要求?《生活中的民法》作者彭诚信教授梳理了《民法总则》带来的三大理念变化,这三大变化都带有明显的时代特征,其最终目标指向都是为人的利益服务。
第一个变化体现在《民法总则》第127条对网络和虚拟财产保护的规定。目前世界上其他国家的民法典还没有规定虚拟财产和网络财产保护的条文。这无疑是我们法律的进步。现在网络已经完全地融入生活,已经成为人类生活的必需。
第二个变化体现在绿色原则。绿色原则指向的是环境保护问题,就是要提倡保护环境、节约资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在环境问题越来越高发和严重,甚至影响民众的健康,人类生存环境日益恶化已是现实问题。将这个问题写进法律,是对现实需要的呼应,也是对保护每一个自然人的体现。
第三个变化体现在,将原来的保护“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调整为“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表面上看似乎只是调整了一个顺序,但这背后的意义重大。这意味着法律的终极目标是保护人,保护自由和尊严,协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现在,大家还觉得民法遥远吗?其实,民法从来不曾离开过我们。如同彭诚信教授对民法作出的精辟总结:民法所有的规则,所有的原则,都来源于我们的生活;同时,它又服务于我们的生活。人类文明向前发展的重要标志,就是运用法律来规范和约束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对法律的充分认识,也就是对我们自身生存进步的认识。
作为一本普及民法知识的作品,《生活中的民法》凝聚了作者的目标和追求,用案例讲解民法,用法律服务生活,这也是《生活中的民法》的使命。相信读者在阅读此书后,都能够体察到这本书所传递的信念。我们的生活,需要这样的信念。
>>>> 延伸阅读
什么是《民法总则》?
简单来说,《民法总则》是民法典的总则编,规定了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在民法典中起统领性作用。共分基本规定、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民事权利、民事法律行为、代理、民事责任、诉讼时效、期间计算和附则11章、206条。
在采用成文法的国家,一般会颁布一部规范民事活动的民法典。世界上第一部民法典是1804年,拿破仑时期颁布的《法国民法典》,这一部法典在今天的法国仍在使用。1896年颁布的《德国民法典》成为了欧美主要国家制定《民法典》的典范。一部完整的《民法典》与普通百姓的日常生活密不可分,可以说与每个人“从生前到死后”都息息相关。
一部完整的民法典通常包括总则和具体分编两大部分。如果说“民法是日常生活的百科全书”,那么民法总则作为民法具体制度、原则和理念的体现,必定将影响人们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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